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芒市买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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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营商环境不断改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明显增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购房者,为了维护广大市民购房权益,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在芒市买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看是否有五证一照
售楼部应公示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动产权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通知)。还应公示房源销控表和价格表,严格执行一房一价销售。
二、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前应查看开发商销售房源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确定预购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范围内,否则,不可购买。
三、签订合同
芒市已开通“新建商品房网签系统”,买卖双方必须登录新建商品房网签系统签订并打印合同(现已不再签订手写纸质合同),签订合同后可自行登录网站(网址http://mssign.lxhouse.org,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右下脚)查询合同信息,或到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查询(查询时需带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四、交付购房款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的预购房款应由本人直接存入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购房者与开发商自合同签订之后,开发商应在30天内凭借此缴款凭证到芒市住建局房管中心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若有开发商要求将购房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的行为,购房人应拒绝向开发商付款,并及时向住建部门举报。
五、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出示相关证明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或规划核实意见;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通知,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认筹金、认购金(包括开展认订、登记、选号等相关活动)。
(二)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商品住房质量性能、物管用房、会所、公用设施、车位等设施归属、前期物业管理、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并将此作为合同附件。
(三)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会组织开展认购环节,在这个环节中,可能会让客户缴纳一部分购房定金,广大群众要认真仔细阅读认购协议内容及约定事项,方可缴纳定金。
(四)签订协议、缴纳定金前,应了解整个项目的整体情况,熟悉买卖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所承担的违约条款,确定无异议后再行签订,不要盲目签订协议和缴纳定金。
(五)开发商在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应将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部门,并协助承购人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市民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咨询的,也可以拨打电话:0692-3029484进行咨询。
来源:微美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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