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 商品房会跌价吗?别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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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土部的大招:住房和商品房的概念今天才懂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15日对媒体表示,中国将研究制定一个新的住宅用地政策,这个政策是: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也可以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
翻译成大白话: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少有提供者。
在讲正题之前,我们先要简单说明一下中国的土地市场的现状:中国的土地市场上只有两种土地,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上可以建设商品房,集体用地不准建商品房。
这个政策可以说是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无法控制涨价的主要原因:地方政府垄断住房供地,控制土地供应数量,导致土地价格一直涨势不断,且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供应短缺,从而导致房地产价格无法通过市场调节机制自我调节。
现在好了,中央表态:
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
那么房地产市场是否会变天呢?
我看,别高兴太早!
根据姜部长所说的住宅用地新办法,所谓的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少有提供者,指的是: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看清楚了,这是最关键的一点,集体用地只能用于建设租赁房,而不是商品房!
住房≠商品房,但是住房市场包括商品房市场,你搞清楚这点没?
二、“买”农村房子或宅基地,建租赁房赚钱,这是一种新生意
事实上,北京、郑州等地已开始试点集体租赁住房。2017年8月,国土部明确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首批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但是这次用国土部正式文件的方式推向全国,意义就不太一样了!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土地供应,首先将对集体土地价值将产生非常大的提升影响。
这其中,大中城市的城中村和周边村落的集体用地首先会出现一波行情;
其次,有着特殊资源如旅游资源、优质交通设施如高铁、地铁等、优良的气候条件的农村,其土地价值将被挖掘;
再次,整体上的农村宅基地可能会吸引相当大一部分社会资金的关,随着政策的明朗化,估计要掀起一波农村宅基地炒作潮——难道是想借此新闻广播火爆得要爆了的城市房地产市场分分洪水?把投资者引向广大的农村,减轻城市房价的压力,果能如此,善莫大焉!
最后,最受影响的是城市租赁市场,在城市周边“买”一批农村房进行改建后用于出租,这将会是笔好买卖吧?国家鼓励的事情,一定要大干!
三、多主体供给是什么意思?
多主体供给,这个新提法最有价值。
我国的土地市场公为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两种性质,其实“地”是一样的地!不同的只是身份!
国有土地上可以建商品房,可以正常地确认权属、交易,所以也就身份百倍,炒作不断!而同样土地,一旦名字叫集体用地,那么在这种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就不叫商品房,而是命名为小产权房的“私生子”,没有身份,不可以流通,所以其价值就大打折扣!
国土部此次表述,在住宅市场的用地方面,会逐渐放开集体建设用地。
这是一个进步,虽然我们仔细看过以后才发现,所谓的“居住用地的放开”,其实只有放开租赁市场,商品房市场依然是国字号独门生意,而且真正对此类集体建设用地适度放宽政策的,估计主要是一些大城市中的城中村和城边村。
但是,毕竟迈出了一步,这一步就是几十年啊!
为这一步,我们付出了多少代人的钱财啊!
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开始了排名前列步,房地产的天就开始变了,各位,这点要看清!
四、最终的解读
这可以理解是对集体建设用地的“解放”,大大利好大城市周边集体性质土地和宅基地的盘活。但必须强调一点是,小产权房是在无审批、无监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的,定性为违法违章建筑,现在还看不到转正的可能。
另外,以下几点新变化值得我们关注:
1、政府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少有供应者,村集体的土地可以作为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参与游戏,但商品房的游戏目前还只能是政府玩。
2、农村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子可以用来经营和出租了。其实早已经是这样了,只不过现在确认一下,但是这种确认,却可以让很多农民兄弟躲过强行拆迁。
3、租赁房市场与农村宅基地越走越近了,这里面可是蕴藏着一个巨大的市场啊。
4、政府决不可能轻易放弃自己土地出让的垄断权!村集体的土地只能在租赁市场上做文章,聪明的中国人,文章怎么做才能分享一点商品房市场的疯狂利润呢?谁能早一天想出来,谁就能发大财!
4、所谓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想象空间大,可钻空子小!但是我很期待!期待!期!待!!
姜部长强调了,城里人要到农村买宅基地建别墅、会馆,不放开,但他又说要适度放活,将会是怎么个适度法呢?又要怎么活呢?
网上近期有不少文章宣称,宅基地即将入市交易,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日子不远了!农民兄弟要发大财了!
这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可能吗?
凡是影响到政府土地财政的政策,凡是影响政府钱袋子的事情,较好不要异想天开!但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这里有两个关键词:放活,使用权!
既然要活,那么还是会突破以前的一些条条框框,只是突破的方向只会是使用权,会不会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出租超过20年?会不会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贷款融资?期待以后相关部门给出更清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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