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有涨有跌是市场趋势,大幅跳水的情况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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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居民们的收入水平一直在呈现持续上涨的态势,比起薪资水平来说,涨幅更加恐怖的无疑是房价,绝大部分国人的收入水平是赶不上房价上涨的水平的。古有“望洋兴叹”今有“望房兴叹”,好在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来满足我们的“购房梦”。
以前,在楼市行情好的时候,房价蹭蹭往上涨,坊间有“房子买到就是赚到”的说法,但从去年开始买房要承受的心理落差就比较大了。有网友透露,其在去年5月份买的房子,到9月份房价就降了,如今同小区的房比他买的时候总价便宜了近50万,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不是小数目。面对这种情况大家也无能为力,毕竟房子到底是一种商品,价格有涨有跌很正常,只能怪自己不会审时度势。
关于房价,还没有买房的刚需族肯定希望其下跌,而且跌的越多越好,这样买房就简单的多。但已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价有小幅度的波动在所难免,但是想要大跌基本是不可能的。
从日本房地产泡沫破裂后的影响来看,房价大跌无疑是不好的,而且买了房的人也不希望房价大跌,去年发生的几起“降价维权”事件就是较好的证明。所以真正希望房价大跌的非刚需购房者莫属了,那如果房价跌了会怎么样呢?让银行吃亏是不可能的。最后买单的还是购房者。
房价一旦大跌会对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自然也会影响到贷款给购房者的银行,因此银行是不希望房价下跌的。但房价下跌给银行造成的影响也不会太大,因为他们早就备好了“保护伞”,而这个“保护伞”在我们一开始签订贷款合同时就已经明文注明了。
按照房贷合同的内容:抵押期间由于乙方(借款人)的过错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借款人)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这就意味着,房价大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子价值减少了,借款人就得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其他物品作为担保,若借款人发生了其他状况,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比如说,我们通过贷款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首付3成,贷款7成。李先生在偿还完5万元本金后,还欠银行本金65万元。这时,房价大幅度跳水了,房子的价值只剩50万元了。按照合同规定,我们必须补足15万的差额,可以直接提前还款15万元,也可以用其他价值15万的资产作为抵押物补充差价。所以房价大跌,银行有“保护伞”,最终还是需要我们买单。
国家对楼市的调控政策始终没有松懈的意思,但最终的目的并不是让房价大跌,而是“稳”,然后让房价回归理性。毕竟房价一旦大跌,不仅炒房客、开发商跑不掉,就连普通购房者也会跟着遭殃。
作为没有能力全款买房的“房奴”,还是祈祷房价不要大跌吧!那种买房时不顾还款能力,想着大不了房产被银行查封拍卖抵债的做法是极其不理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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