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陆续入市,新市民“租房难”或得到缓解

搜狐焦点德宏站 2021-03-30 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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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

随着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由各级政府垄断建设用地供应的格局将发生变化,未来土地市场供应也将更加多元化。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

事实上,早在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便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2020年7月6日,全国排名前列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在北京正式落地开放。该项目是位于北京丰台区成寿寺的泊寓院儿,由成寿寺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与万科合作,首批235套公寓于当年5月下旬全部租罄。

对于集体土地租赁,北京市2017年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明确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租金将参考周边住房租赁市场水平,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张波向记者表示,作为上海排名前列例上市供应的集体土地入市试点新建租赁住房项目,以及上海排名前列例聚焦服务“五个新城”创新发展的新建租赁住房项目,松江泗泾的租赁项目上市具有很强的示范性作用。

一方面集体土地项目的租赁入市是增加特大城市住房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的新尝试。集体租赁项目入市是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发展,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有效手段。

另一方面,一直以来租赁市场的供应量都主要依赖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宅,由于租赁房源分散以及租赁信息备案占比少,导致租赁市场的监管以及需求的把握都存在诸多困难。这一次选择大地块集中选址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可有效增加租赁房源供给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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