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省级示范!芒市有两个合作社入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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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合发布通知
确定命名195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芒市入选啦!!!
芒市同心茶叶专业合作社
芒市一缘养猪专业合作社
为2020年度
省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民合作社示范引领,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的任务清单》(云农办〔2020〕1号)和《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云农经〔2017〕22号)精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经县(市、区)、州(市)农业农村、林草、供销部门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对照省级示范社有关标准,联合省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审,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确定昆明富民红山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95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为2020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省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作为我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先进典型,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省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质量提升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各级农业农村、林草、供销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云农经〔2017〕22号)要求,加强对省级示范社的监督和管理,强化服务指导,完善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水平,真正发挥好农民合作社在促农增效、促农增收方面重要作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20日
什么是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据了解,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4.1万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加强社际联合,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收益,组建联合社1.3万余家,社均带动12个单体合作社,经营收入是单体合作社近4倍。贫困地区共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民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产业类型日趋多样,合作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但其发展基础仍然薄弱,还面临运行不够规范、与成员联结不够紧密、扶持政策精准性不强、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等问题。
目前,农民合作社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呈现由注重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重在向质量提升转变的特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引导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
为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19年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根据《意见》的总体要求,要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合作联合的需求为目标,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其中,《意见》提出,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带动成员开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循环农业,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间工艺制造业、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农业品牌,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商标注册,强化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其中包括落实农民合作社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对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等。
来源:内容综合自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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